原味生活原粮鸭标准标识

原粮鸭标准

本生产技术规程规定了原味鸭生产所要求的产品标准、产地环境、饲养技术、防疫、兽药使用、卫生消毒、日常管理废弃物处理等肉鸭生产技术。

1、范围
 本生产技术规程规定了原味鸭生产所要求的产品标准、产地环境、饲养技术、防疫、兽药使用、卫生消毒、日常管理废弃物处理等肉鸭生产技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NY 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0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2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 5034 无公害食品禽肉及其副产品
  NY/T 5038 无公害食品 家禽养殖生产管理规范
  NY 5339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3、原味鸭的产品标准
  原味鸭的产品质量标准应符合NY5034的要求。
4、产地环境
  产地环境应符合环境应符合NY/T5038的要求。
4.1 鸭场选址
4.1.1 鸭场应建在地势较高、干燥、采光充分、易排水、隔离条件良好的区域。
4.1.2 鸭场周围3km内无大型化工厂、矿厂,lkm以内无屠宰场、肉品加工,或其他畜牧场等污染源。
4.1.3 鸭场距离干线公路、学校、医院、乡镇居民区等设施至少lkm以上,距离村庄至少500m以上。鸭场周围有围墙或防疫沟,并建立绿化隔

4.1.4 鸭场不允许建在饮用水源、食品厂上游。
4.2 鸭场或鸭舍建筑卫生质量要求
4.2.1 鸭场分为生活区(包括办公区)、生产区和隔离区,生活区、生产区和隔离区分离。生活区在生产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处。养殖区应在生产区的上风向,隔离区内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死鸭处理区应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鸭场净道和污道分离。

4.2.2 鸭舍墙体坚固,内墙壁表面平整光滑,墙面不易脱落,耐磨损,耐腐蚀,不含有毒有害物质。舍内建筑结构应利于通风换气,并具有防鼠、防虫和防鸟设施。

5、饲养技术要求
 5.1 引种
 5.1.1 生产肉鸭所用的商品代雏鸭应来自具有《种畜禽生产许可证》的父母代种鸭场或专业孵化厂,需经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检疫。
 5.1.2 雏鸭不应携带沙门氏菌属的各类细菌。
 5.1.3 雏鸭不应从疫区购买引进。
 5.2 饮水
  肉鸭自由饮水,水质应符合NY5027的要求。每日清洗饮水设备,保证饮水设备清洁。
 

5.3 饲喂
  原味饲喂一般采用自由采食或定期饲喂。饲料每次添加应适量,保持饲料新鲜,防止发霉变质。饲料应保存在干燥的地方,不应将饲料放置在鸭舍内。

5.3.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a) 饲料应符合NY5032的要求。饲料以地产原料为主。
  b) 肉鸭饲料中不应使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微生态制剂、酶制剂等。
  c) 不应使用被其他化学品污染的饲料、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其他畜禽副产品。不应使用霉变饲料、抗生素滤渣。
  d) 蛋白质饲料要严格把关,使用地产豆粕。

6 疫病防控
  6.1 防疫
  应符合NY 5339的要求。
  6.2 依法按照程序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同时按照当地疫情流行情况合理安排好鸭群的其他免疫。
  6.3 对已发生疑似传染病的原味鸭,必须立即隔离,通知动物防疫机构,并将疫病确诊所需样品送往指定实验室进行诊断。
  6.3.1 应根据不同的疫情依法依应急预案做好治疗、隔离、淘汰、直至扑杀等净化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6.3.2 全场进行彻底大消毒,病鸭、死鸭的尸体按照GB16548进行无害化处理。

6.4 鸭场不应出售病鸭、死鸭。

7、兽药使用                       
  7.1 药物性饲料添加剂
  原味鸭饲料应符合NY 5032的规定。不应在饲料中添加各种镇静剂、兴奋剂、激素、砷制剂(包括有机砷制剂)等化学品或生化制剂等违禁药物。
  7.2 治疗性药物
  治疗性药物应符合NY5030的要求。肉鸭禁用药物应严格遵守农业部第193号公告、农业部第278号公告和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76号公告的规定。政府部门在本标准发布之后公布的其他禁用兽(禽)药品种同样适用于本标准。
 

7.3 休药期
  原味鸭在出栏前应停止使用一切药物及药物性饲料添加剂。休药期长短取决于所用药物品种,应符合农业部第278号公告的规定。

8、卫生消毒
  8.1 消毒剂
  消毒剂应选择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有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允许使用的产品,应选择对人和鸭安全,对设备腐蚀性小、环境污染小,在自然界中能分解为无毒、无害产物的消毒剂。消毒剂及其分解产物在动物体内无积累作用。
  8.2 消毒制度
  8.2.1 环境消毒
  生产区和鸭舍门口应有消毒池,消毒液应定期更换。车辆进入鸭场应通过消毒池,并用消毒液对车身进行喷洒消毒。鸭舍周围环境宜每2周消毒1次。鸭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宜每月消毒1次。
  

8.2.2 人员消毒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要更换工作衣工作鞋。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人生产区。进人生产区的外来人员应严格遵守场内防疫制度,更换一次性防疫服和工作鞋,脚踏消毒池,按指定路线行走,并记录在案。

8.2.3 鸭舍消毒
  在进鸭或转群前,将鸭舍彻底清扫干净,应采用0.1%的新洁尔灭或4%来苏儿或0.3%过氧乙酸或次氯酸钠等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允许使用的消毒剂类型进行全面喷洒消毒。

8.2.4 用具消毒
  定期对喂料器、饮水器等用具进行清洗、消毒。消毒剂应采用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允许使用的消毒剂类型。

8.2.5 带鸭消毒
  鸭场应定期进行带鸭消毒。在带鸭消毒时,宜选择刺激性相对较小的消毒剂,常用于带鸭消毒的消毒药有0.2%过氧乙酸、0.1%新洁尔灭、0.1%次氯酸钠等。场内无疫情时,每隔2周带鸭消毒1次。有疫情时,每隔1d~2d消毒1次。

9、日常管理要求
  9.1 肉鸭饲养宜实行全进全出制度。至少每栋鸭舍饲养同一日龄的肉鸭,同时出栏。
  9.2 饲养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患者不应从事养殖工作。饲养员不应互相串舍。
  9.3 鸭舍内工具应固定,不得互相串用,进鸭舍的所有用具必须消毒。
  9.4 饮水系统不应漏水,要定期清洗消毒饮水设备。
  9.5 弱鸭应隔离饲养,病鸭、残鸭应由兽医进行诊治,并及时淘汰无经济价值的鸭。不允许在场内剖检病鸭。应及时捡出死鸭,并装袋密封后焚烧或深埋,切忌随意丢弃。鸭场不应出售病鸭、死鸭

9.7 灭鼠
  定期投放灭鼠药,控制啮齿类动物。投放鼠药要定时、定点,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做无害处理。
  9.8 杀虫
  防止昆虫传播传染病,用高效低毒化学药物杀虫。喷洒杀虫剂时避免喷洒到鸭体上,避免污染饲料和饮用水。

10、废弃物处理
  使用垫料的饲养场,采取鸭出栏后一次性清理垫料,饲养过程中垫料潮湿要及时清出、更换,网上饲养时应及时清理粪便。清出的垫料和粪便在固定地点进行堆放,充分发酵处理,作为农用肥料。堆肥池地面应为混凝土结构。鸭场产生的污水应进行2级沉淀后排放或作为液体肥料。污水排放标准应达到无害化的要求。
11、资料记录
  11.1 鸭场饲养出栏的每批肉鸭应有完整的记录,所有记录应准确、可靠、完整。记录资料应长期保存,保留3年。

11.2 记录包括:饲养鸭的品种、进雏日期与数量、饲喂量、鸭舍温度、饲养密度记录、免疫、领苗、消毒、兽药购买使用记录、疫病防治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 饲料来源、饲料配方及各种添加剂使用记录、出场销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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